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紅網發布時間:04-2017:08紅網官方帳號紅網時刻4月20日訊(通訊員 向慧敏 曾凱)“真是太感謝你們了,要不是你們,我買的這個保健食品肯定退不了。”4月20日,81歲的單某簽署調解協議,從執法人員手中接過7620元退款后連連表示感謝。大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將退款交給投訴人。4月初,湖南省邵陽市大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接到消費者單某投訴,稱自己于2019年年底在某藥店購買了7620元的保健品,食用了一段時間后,并沒有出現免疫力提高、血脂血壓降低等當初商家宣稱的功效,于是他多次找到商家要求退款,但商家不同意退款。接到投訴后,執法人員第一時間趕到涉事藥店展開調查。由于購買時間已經過去幾個月,投訴人也沒有保存相關憑證,執法人員難以調查取證,所以采取調解程序來解決。通過初次調解,商家以消費者購買的保健食品已經食用了部分為由,只愿意退還3000余元。隨后,執法人員多次上門,找到商家悉心宣傳有關法律法規,經過三次調解,最終商家答應全額退款。該局執法人員提醒保健食品經營者,保健品不是藥,不可夸大宣傳,切勿觸碰法律紅線;提醒廣大消費者,正確認識保健食品與藥品的區別,如有發現對保健食品夸大宣傳的違法經營行為,注意留存證據,并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舉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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